贵州省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一般为 50 万元以上不满 250 万元。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贵州省,对于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数额巨大”通常为 50 万元以上不满 250 万元。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以及确定量刑幅度时,除了考虑犯罪数额外,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积极退赃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具体的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准确的认定和判决。如果涉及到合同诈骗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贵州省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