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时效期限因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刑事诉讼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时效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时效期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例如,某甲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就是五年。如果在这五年内,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五年后,一般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如果在这五年内,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那么无论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多久,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犯罪分子及时认罪伏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使司法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处理现行犯罪。

刑事诉讼时效期是多长时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