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伪证罪是一种严重妨碍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伪证罪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标准。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伪证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知道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出陈述的人;鉴定人是指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记录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诉讼活动进行记录的人;翻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案件中的外国人、少数民族人员、聋哑人等进行语言翻译的人。

其次,在主观方面,伪证罪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妨害司法秩序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再者,从客观行为上,必须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这里的“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是指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情节。如果只是对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作虚假陈述,一般不构成伪证罪。

例如,如果证人故意作虚假证言,证明被告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而实际上被告人有犯罪行为,这种虚假证言就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定罪量刑,从而构成伪证罪。

此外,伪证行为还必须有“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目的。如果只是因为记忆错误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作出了不符合事实的陈述,不构成伪证罪。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伪证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以及行为的目的等多个因素。只有在这些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对相关人员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伪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