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不能适用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人道主义精神。
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认知能力、控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受到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可矫正性。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主,而不是简单地施以最严厉的刑罚——死刑。
对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有利于引导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教育问题,促使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同时,也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有助于他们在接受适当的教育和矫正后,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从国际人权保护的角度来看,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也符合国际社会普遍倡导的人权保护原则。许多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律文件都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
总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不能适用死刑,这是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需要,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与人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