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抽血酒精含量 160mg/100ml 的,一般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160mg/100ml 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判刑期限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通常为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
其次,判刑的具体时长还会考虑犯罪情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前科、是否造成事故及事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如果犯罪人能够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判处相对较短的拘役期限。
再者,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地区对于酒精含量在一定范围内的醉驾行为,在量刑上可能会有相对统一的标准和尺度。
此外,如果在醉驾过程中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超速、闯红灯、抗拒执法等,那么判刑也会相应加重。
总之,对于醉驾抽血酒精含量 160mg/100ml 的情况,判刑的具体期限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