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其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虚开税款的数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在量刑方面,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不大,犯罪情节较轻,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这里的“税款数额不大”一般是指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当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所谓“税款数额较大”,通常是指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等情况。
若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量刑幅度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税款数额巨大”一般指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包括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对国家税收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做出最终的判决。同时,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对于此类犯罪的打击也日益严格,以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国家财政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