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具体的重判程度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累犯之所以会被从重处罚,主要是基于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大。累犯表明犯罪人在接受刑事处罚后,没有真正悔改,再次犯罪,这反映出其主观恶性较深,对社会的潜在威胁较大。
然而,对于累犯的重判并非是机械地加重刑罚,而是在综合考虑全案的各种情节的基础上,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相对较重地判处刑罚。例如,同样是盗窃罪,初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累犯在其他情节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累犯,除了时间条件(五年以内)外,还需要满足前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罪被判处的是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即使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累犯。
另外,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也不能假释。这是因为缓刑和假释的适用旨在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改造,而累犯的表现表明其难以通过这些方式实现有效改造,需要更严格的刑罚手段来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
总之,刑满释放人员在五年内重新犯罪是否会重判以及重判的程度,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遵循刑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