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放人通常会提前通知被释放人的家属,一般是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
看守所放人的通知方式和具体流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在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中,看守所会在释放被羁押人员之前,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于有家属联系方式并且符合通知条件的,看守所会尽量通过电话直接联系家属,告知其被羁押人员即将被释放的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
如果电话联系不上家属,看守所可能会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书面通知通常会寄往被羁押人员在入所时登记的家庭住址。这种书面通知会包含被释放人员的姓名、释放时间、需要家属准备的相关事宜等重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看守所放人通知的前提是被释放人员提供了准确有效的家属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果因为被释放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准确通知到家属,看守所可能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仍会尽最大努力保障通知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涉及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被释放人员,看守所可能会与相关的社区、民政部门等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被释放人员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
总之,看守所放人通知的方式旨在保障被释放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家属能够及时知晓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帮助被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