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通常是指经济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其具有市场交易性和财产流转性。

在合同诈骗罪中所涉及的“合同”,具有特定的范畴和特征。首先,这类合同一般是反映市场经济活动、具有财产流转性质的合同。比如,涉及买卖、租赁、借贷、承揽等经济活动的合同。它与普通的民事合同有所区别,普通民事合同如涉及身份关系、收养、监护等方面的合同,通常不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其次,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当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如果是一方凭借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迫使另一方签订的不平等合同,一般也不符合此罪中“合同”的构成要件。再者,从形式上看,既包括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只要能体现双方的经济交易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是口头达成的约定,在满足其他构成要件的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份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内容、签订的目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例如,如果一份合同的签订主要目的是为了骗取对方财物,而非正常的经济交易,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中的“合同”。

此外,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还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如果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那么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争议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存在部分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只要其在整体上仍反映了一定的经济交易关系,并且行为人利用该合同实施了诈骗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总之,对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综合判断。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