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的敲诈勒索案仍然可以报警,但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十几年前的敲诈勒索案件,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的。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时间的流逝可能会给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带来诸多复杂因素。

首先,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可能会成为一个难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的物证可能已经丢失、损坏或者难以获取;证人的记忆可能模糊,甚至有些证人可能已经无法联系到。这就需要警方在调查过程中花费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去寻找和核实证据。

其次,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是有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时效通常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如果敲诈勒索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同时,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即使案件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如果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仍然存在,或者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并进行调查。

总之,十几年前的敲诈勒索案虽然可以报警,但能否成功立案和追诉,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留存、追诉时效等。报警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途径,但也需要对可能面临的情况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心理准备。

十几年前的敲诈勒索案还能报警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