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犯罪的,构成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教唆者可能会被认定为间接正犯。

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决意,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认定教唆犯时,要注意区分教唆犯与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教唆犯是对原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实施教唆,使其产生犯罪意图;而传授犯罪方法罪则是向他人传授犯罪的方法,对方可能已经具有犯罪意图。

对于教唆犯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例如,甲教唆乙去盗窃他人财物,乙接受教唆并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甲就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如果乙没有实施盗窃行为,甲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教唆他人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不应试图教唆他人去实施犯罪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全。

教唆别人犯罪构成什么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