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 200 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诈骗 200 万通常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然而,最终的量刑不仅仅取决于诈骗的金额,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多种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积极退赃、是否累犯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例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或者在案发后拒不认罪、拒不退赃,那么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此外,法律的适用是一个严谨和综合考量的过程,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总之,诈骗 200 万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犯罪者自身也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