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认定需综合考虑犯罪前科、前后罪的性质、间隔时间等因素。

累犯,在刑法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要认定累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犯罪分子在刑满释放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犯罪,反映出其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和较大的主观恶性。

其次,关于前罪和后罪的类型。一般而言,前罪和后罪都应当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是过失犯罪,而后罪是故意犯罪,通常不认定为累犯。

再者,前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也有要求。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里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还有时间间隔的限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前罪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时间间隔就不是五年,而是没有时间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或者缓刑考验期满后再次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和缓刑考验期,犯罪分子并未真正完成刑罚的执行。

此外,特殊累犯的认定有所不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种特殊累犯的认定,不考虑前后罪的刑罚轻重以及间隔时间。

总之,累犯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准确认定累犯,对于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应该如何认定累犯(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