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后放人有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绑架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绑架后放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在绑架案件中,如果犯罪人在实施绑架行为后,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放弃继续控制被害人,将被害人释放,并且有效地防止了更为严重的危害结果发生,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中止。

然而,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中止并非仅仅依据放人的行为。例如,如果犯罪人是因为受到外部因素的强大压力,如警方的围追堵截、亲友的劝说等,而不得不放人,那么通常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因为这种情况下,犯罪人的放弃并非出于其自愿和主动。

另外,即使犯罪人主动放人,但是在绑架过程中已经对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者精神创伤,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犯罪中止。因为犯罪的危害结果已经发生,且这种结果与犯罪人的绑架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律对于犯罪中止的认定是十分严格和谨慎的。在具体的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意图、放弃犯罪的时间点、采取的措施以及犯罪造成的实际后果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总之,绑架后放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认定。

绑架后放人成立犯罪中止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