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传唤时间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
刑事传唤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在传唤过程中,发现案件的情况确实复杂,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调查和讯问,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延长传唤时间的。但这种延长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例如,案件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事实众多,需要进一步核实和梳理;或者案件涉及的证据收集存在较大困难,需要更多时间来获取相关证据等情况。
同时,在延长传唤时间的过程中,必须保障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如提供必要的饮食、休息条件等。如果传唤时间的延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相关责任人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刑事传唤时间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以保障法律的公正和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