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一般不能想象竞合。
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想象竞合犯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
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过失犯罪则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故意和过失反映了行为人不同的主观罪过形态。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积极追求或者至少是放任的态度;而过失犯罪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否定态度的,要么是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要么是虽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由于故意和过失的主观心态差异较大,难以在一个犯罪行为中同时体现出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罪过形态。因此,通常情况下,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能想象竞合。
例如,甲故意开枪射击乙,导致乙死亡。这是故意杀人罪,甲的主观罪过是故意。如果说甲在开枪时是因为疏忽大意以为枪里没有子弹而不慎开枪打死乙,这就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在同一行为中,甲不可能既故意又过失地开枪导致乙死亡。
然而,在某些极为特殊和复杂的案件中,对于行为人的罪过形态可能存在争议和不同的认定观点,但这种情况也是非常罕见的,并且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极其谨慎的分析和判断。
总的来说,从刑法理论和大多数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能想象竞合。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