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拐卖儿童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其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主体方面,拐卖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拐卖儿童,会发生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客体方面,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客观方面,拐卖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绑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儿童。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买来的儿童再出卖给他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儿童的过程中,分工负责隐匿、移送、接送被拐卖的儿童。

需要指出的是,只要实施上述其中一种行为的,就构成本罪。同时,犯罪人只要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拐卖儿童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给儿童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伤害,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我国法律对拐卖儿童犯罪一直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