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中,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在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毁坏公私财物,却对这种可能的结果持放任态度,最终导致财物被毁坏,那么就可以认定为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例如,甲为了吓唬乙,向乙停在路边的车辆投掷石块,甲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会砸坏车辆,但他仍然这样做,并且最终车辆的车窗被砸坏。在这种情况下,甲对车辆被毁坏的结果持放任态度,应认定为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断间接故意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行为的方式和手段、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多种因素。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只要能够证明行为人对财物毁坏的结果在主观上具有明知且放任的态度,就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间接故意能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是符合我国刑法对于犯罪故意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的。

间接故意能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