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税收征管秩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追诉。

这里的“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虚开的税款数额,是指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即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计税金额和适用税率的乘积。

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是指国家税款被骗取的数额。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要累计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也应当立案追诉。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管理,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对此类犯罪行为一直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以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和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虚开的目的、手段、数额、造成的后果等。同时,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以预防和惩治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总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标准(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