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数额确定通常依据贪污的实际金额,包括货币、财物等,同时考虑贪污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贪污罪数额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问题。在我国法律中,对于贪污罪数额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直接贪污的财物金额是最基本的衡量标准。这包括通过各种手段非法获取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可以明确计算价值的财物。这些财物的实际价值会被准确评估并计入贪污数额。

其次,对于以非直接货币形式获取的利益,如房产、车辆等,会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对应的金额并计入贪污数额。

此外,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这里的“未经处理”,是指既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也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同时,如果贪污的行为给国家、集体或者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即便贪污的数额可能未达到一定标准,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贪污罪。例如,导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延误、重要公共服务中断等严重后果,这些损失和影响也会在对贪污罪的定性和量刑中予以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贪污罪数额的确定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的计算,还需要综合考虑贪污行为的性质、手段、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和法律程序来确保贪污数额的准确认定,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治秩序。

贪污罪的数额怎么确定(0)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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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贪污罪犯罪金额

如何认定贪污罪犯罪金额

刑事辩护2021-09-11已播放:4376次722次0次手机观看

图文内容

贪污罪的犯罪金额认定是: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在法定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数额按照法律规定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