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主观方面为故意;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首先,从主体要件来看,虚假出资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其次,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仍然实施虚假出资的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再者,从客体方面分析,虚假出资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公平。虚假出资行为破坏了这种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是指行为人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没有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的规定,足额交付货币、交付实物或者转移财产权。“数额巨大”一般是指虚假出资的数额在法定的最低出资额以上;“后果严重”通常包括因虚假出资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其他严重情节”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假出资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也可能会有所变化和调整。

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