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来确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 3 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30 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120 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有累犯等从重处罚的情节。

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犯,且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在犯罪过程中采取了恶劣的手段,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法院则可能会从重处罚。

此外,开设赌场罪的认定还需要注意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区分,如聚众赌博罪等。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合理。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