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判决书生效后才开始计算刑期,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刑期的计算并非简单地在判决书下来时就立即开始。通常,一审刑事判决书下达后,如果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在上诉期和抗诉期满后判决生效,此时开始计算刑期。如果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那么需要等待二审判决结果,二审判决作出即为生效判决,之后开始计算刑期。

然而,也有特殊情形。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其缓刑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另外,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例如,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总之,刑期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判决的类型、是否上诉、是否存在先行羁押等多种因素。具体情况应以生效的法律判决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判决书下来就会开始计算刑期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