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通常不能私了撤案。

刑事案件中,私了并不能直接导致案件撤案。刑事案件涉及的是对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其责任和处理方式由法律严格规定,并非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可以随意改变。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这类案件的性质较为严重,如故意杀人、抢劫、贪污受贿等。即使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了某种赔偿协议或者和解,也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因为犯罪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危害,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诉案件则是法律规定的被害人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例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侵占等。在自诉案件中,如果被害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告诉,法院可能会准许,但这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一些情况下,被害人表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了经济赔偿等协议,这可能会在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但不能改变犯罪事实的存在和案件的性质。

总之,刑事案件的处理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不能简单地通过私了来撤案。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

刑事案件私了能否撤案(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