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减刑。

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后,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重大立功表现”则包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也有一定的限度和间隔时间要求。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总之,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后能否减刑,关键在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法律在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的同时,也鼓励罪犯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

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后还可以减刑吗(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