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有所不同。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量刑,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犯罪的基本情节。包括赌场的规模大小、经营时间长短、参赌人数多少、赌资数额大小等。如果开设的赌场规模较小、经营时间较短、参赌人数较少、赌资数额不大,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其次,情节严重的情况。例如,开设赌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如组织境内人员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组织赌博活动,赌资数额巨大等,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如果犯罪分子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协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等,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确判断和裁决。法律的量刑标准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