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如果最终被定罪判刑,则会留下案底。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案底通常指的是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并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一定有罪。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过程中。如果经过后续的司法程序,最终被法院判定无罪,那么就不会留下案底。
然而,如果最终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无论是主刑(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还是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都会留下案底。因为有罪判决意味着其犯罪行为已经得到法律的确认和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取保候审与是否留下案底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关键在于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