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一般经过二十年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杀人案的追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杀人案件通常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法定最高刑往往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一般来说,杀人案经过二十年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存在特定的情况,即使超过了二十年,也可能会被追诉。

例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杀人行为存在持续性或者连续性,追诉时效的计算起点会相应推迟。

总之,对于杀人案的追诉时效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法律设立追诉时效制度,一方面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法律关系的确定性,但对于严重犯罪,在特定条件下仍会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杀人案过多久不追究刑事责任(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