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通常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如果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上级法院认为案件需要再审,也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再审的申请途径具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首先,一般来说,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这是最常见的情况。

然而,如果原生效裁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那么再审申请通常先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如果原生效裁判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申请则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依此类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意味着上级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主动介入并启动再审程序。

另外,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总之,刑事再审的申请应当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申请,以确保再审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