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成立诈骗罪,通常需要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条件。

在民间借贷中,要认定构成诈骗罪并非易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认定诈骗罪的关键要素之一。这意味着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按照约定还款,而是企图将借款据为己有。例如,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却故意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或还款计划来获取借款。

其次,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也是重要条件。比如,虚构自己拥有高额资产、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良好的信用状况,从而让出借人相信其有还款能力;或者隐瞒自己已经负债累累、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等真实情况。

再者,数额较大也是构成诈骗罪的一个必要条件。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此外,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还需要考虑借款后的行为表现。如果借款人在获得借款后,立即挥霍、隐匿财产、逃匿等,也可能被视为具有诈骗的故意。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中的纠纷多数属于民事范畴,只有在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诈骗情形时,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区分,会综合考虑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和判断,以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公正裁决。

民间借贷成立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