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追诉期因罪行的轻重和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追诉期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除非有法定的特殊情况,一般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的设置,一方面是为了促使司法机关及时打击犯罪,提高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长期处于被追诉的不确定状态。

具体来说,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为五年。比如,某人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自犯罪之日起五年内,如果未被发现,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例如,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追诉期则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追诉期为十五年。像抢劫罪,若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就是十五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极其严重的犯罪,追诉期为二十年。但需注意,即使超过二十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比如犯罪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等,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然可以追诉。

在计算追诉期限时,一般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总之,刑事诉讼追诉期的规定是一个复杂但又重要的法律制度,它需要综合考虑罪行的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以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刑事诉讼的追诉期多长时间(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