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刑事犯罪被开除,通常难以维权。但如果认为开除程序不合法或存在其他违规情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刑事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员工涉及刑事犯罪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将其开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被开除的员工都没有任何主张权利的可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例如,在做出开除决定前,是否按照内部规定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审议,是否给予了员工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循应有的程序,那么员工可以就此提出异议。
其次,需要审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本身存在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对于刑事犯罪的界定模糊不清,或者对于不同程度的刑事犯罪采取“一刀切”的开除处理方式,而这种处理方式明显过于严苛,不符合公平原则,那么员工也可以主张用人单位的处理决定不当。
此外,如果在刑事犯罪的认定上存在错误,比如最终被证明是冤案、错案,员工是无辜的,那么自然有权要求恢复工作。
但需要强调的是,一般情况下,因刑事犯罪被开除,如果用人单位的程序和依据都没有问题,那么维权成功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刑事犯罪严重损害了个人的社会信用和形象,也会对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声誉造成影响。
总之,在面对因刑事犯罪被开除的情况时,应冷静分析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合法的维权点,再决定是否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