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犯罪案件的递交法院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和要求。
首先,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者发现犯罪线索后,会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当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确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是否有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等。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件材料移送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自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总之,刑事犯罪案件的递交法院是一个严谨、规范的法律程序,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一)立案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受理
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开庭要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