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额度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一般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可能面临银行的追讨和信用记录受损。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而两千额度尚未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然而,虽然这种情况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持卡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银行会对逾期未还的款项进行催收,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提醒持卡人还款,并可能会产生逾期利息、滞纳金等费用。如果持卡人长期拖欠不还,银行可能会将其不良信用记录上报至征信机构,这将对持卡人的信用状况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未来持卡人在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租房、求职等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

此外,如果持卡人故意逃避还款,采取更换联系方式、住址等手段来躲避银行催收,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比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持卡人偿还欠款。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不仅需要偿还欠款本金、利息和滞纳金,还可能需要承担银行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所以,即使是两千额度的信用卡欠款,持卡人也应当积极与银行沟通,尽快偿还欠款,以避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同时,也要注意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过度消费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发生。

两千额度的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办(0)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