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方面,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包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其他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单位则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会破坏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通常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获取交易机会、竞争优势、高额利润等。
客体方面,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给予或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给予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给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受方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其他利益则形式多样,如提供旅游、免费装修、解决子女入学等。
需要指出的是,商业贿赂犯罪的认定并非仅仅依据上述构成要件的简单罗列,而是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律的适用等多方面因素。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认定和打击也在不断加强和改进,以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