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致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刑讯逼供致死的案件中,具体的判刑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刑讯逼供的手段、犯罪人的主观恶性、造成死亡的具体情节等。如果能够认定犯罪人的行为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从而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更倾向于伤害而非杀人,但最终导致了死亡结果,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指出的是,刑讯逼供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和公信力。法律对于这种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