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该罪的判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来确定。情节严重的情况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等。

如果犯罪情节属于一般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的“三年以下”包含了几个月、一年、两年等不同的刑期,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比如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或者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拒不执行裁定罪的认定和量刑是一个严谨且综合考量的过程,要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公平公正。同时,该罪名的设立旨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的裁定。

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