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其主体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1.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2.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家独资的公司、企业。

3.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例如,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等。

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受贿罪的主体,关键在于其是否“从事公务”。“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

对于受贿罪主体的准确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这有助于准确打击犯罪,维护国家的廉政制度和公共利益。同时,也为区分受贿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总之,受贿罪主体的特殊性反映了该罪名对于公职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以保障国家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

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