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强令行为、违章冒险作业的事实、造成的后果以及主观方面等要素。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首先需要明确“强令”的含义。强令通常表现为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迫使他人进行违章冒险作业。这种强令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紧迫性,足以让被强令者感到无法拒绝。
其次,要考察被强令进行的作业是否属于“违章冒险作业”。违章冒险作业一般是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从事具有高度危险性、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这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安全保障措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强行作业等。
再者,要确定是否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重大伤亡事故的标准通常由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其他严重后果可以包括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的环境污染、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在主观方面,强令者通常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强令行为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仍然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被强令者如果是因受到胁迫而不得不从事违章冒险作业,其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犯罪故意。
此外,在证据方面,认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强令行为的存在、违章冒险作业的事实、造成的后果以及强令者和被强令者的主观状态等。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
例如,在某工厂中,负责人为了赶工期,明知设备存在故障且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仍然强迫工人在危险环境中作业,最终导致多名工人重伤。在这种情况下,负责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总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标准进行判断,以确保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生产作业的安全秩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