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申请取保候审一般需要申请书、保证人的身份证明、与被保证人关系的证明、保证责任书等材料。
在取保候审的程序中,如果选择保证人保证的方式,通常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首先是取保候审申请书。这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应当清晰地陈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书需要包括被保证人的基本情况、涉嫌的罪名、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保证人认为被保证人适合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
其次,保证人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再者,要提供能够证明与被保证人关系的材料。比如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如果是朋友关系,可能需要相关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能够证实关系密切的证据。
还有保证责任书是必不可少的。保证责任书上要明确保证人愿意承担的保证责任,包括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一些辅助性的材料,如保证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以证明保证人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履行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对于保证人取保候审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司法机关的要求,准备齐全、准确的材料,以提高取保候审申请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