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一般在一千元以上。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决定保证金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嫌疑人或被告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小,保证金数额可能相对较低;反之,如果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保证金则可能较高。
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也会影响保证金的数额。例如,涉及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等不同类型的案件,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如犯罪造成的后果、犯罪的手段等,都会在确定保证金时被纳入考虑。
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同样是决定保证金数额的关键因素。对于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的犯罪,保证金通常会相应提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也是不能忽视的一点。如果其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担较高的保证金数额,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最终确定的保证金金额。
此外,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可能也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惯例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交纳,并且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取保候审结束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会依法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