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刑事拘留并不一定意味着会被判刑。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对犯罪行为的最终定性和处罚。被刑事拘留,可能是因为有犯罪嫌疑,但这并不等同于已经确定有罪并会被判刑。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会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如果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案件后,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如果经过进一步的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也就不会被判刑。
另外,即使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也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等。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构成刑事拘留就一定会判刑,这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和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才能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