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重婚罪需要以下条件:1. 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2.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重婚罪是一种破坏婚姻家庭秩序的犯罪行为。要构成重婚罪,首先是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客观方面的表现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里的“有配偶”,是指已经依法登记结婚的人。而再次登记结婚,是指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进行婚姻登记。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其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情形相对复杂,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双方是否对外以夫妻相称,是否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周围群众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如果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具备上述特征,也可能构成重婚罪。

需要指出的是,在认定重婚罪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同时,对于一些边缘情况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形,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仔细分析。

法律对于重婚罪的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一旦构成重婚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重婚罪要什么条件才能达到(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