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又与他人同居并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法律上,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并非仅仅依据婚后与他人同居并生子这一事实。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要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如果仅仅是与他人同居并生子,但是没有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不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

然而,如果在与他人同居期间,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重婚罪。

例如,两人长期共同居住在一个住所,共同承担生活费用,在社交场合公开以夫妻身份出现,或者在与他人交往中明确表示双方是夫妻关系等。

另外,即使没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与他人再次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毫无疑问构成重婚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同居的时间长短、是否有共同生育子女、是否共同购置财产、是否共同承担债务等等。同时,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认定也是至关重要的。

需要指出的是,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在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应当尊重婚姻的神圣性和唯一性。婚后与他人同居并生子的行为,即使不构成重婚罪,也会对原有的婚姻关系造成极大的伤害,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家庭矛盾。

婚后又与他人同居并生子是否是重婚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