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给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程序中,保证金应当交给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
之所以要将保证金交给指定的银行专户,是为了保证保证金的管理规范、透明和安全。这样的操作方式有助于防止保证金被挪用、侵占或者不当使用,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在缴纳保证金时,会有相应的手续和凭证。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缴纳,并妥善保存相关的缴纳凭证。
当取保候审结束后,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会依照法定程序予以退还。退还的流程通常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审批程序,以保证退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的数额是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总之,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和管理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