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有犯罪中止的情形。
受贿罪作为一种故意犯罪,是存在犯罪中止这一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在受贿罪中,如果受贿人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出于自身的意志,主动放弃接受财物或者停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有效地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受贿罪的犯罪中止。
例如,某公职人员甲一开始接受了他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的财物,但在后续的过程中,经过思想斗争或者受到法律教育等因素的影响,主动将财物退还,并明确告知对方不再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且确实没有实施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受贿罪的犯罪中止。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受贿罪的犯罪中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以及是否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等。如果只是表面上表示放弃,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停止犯罪行为或者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就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此外,犯罪中止的认定对于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构成犯罪中止的受贿犯罪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法对于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鼓励和肯定,有助于引导犯罪人及时改过自新,减少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
总之,受贿罪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形,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中止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进行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