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累犯不能缓刑。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这一规定的主要原因在于累犯具有更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
缓刑的适用条件之一是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累犯之前已经有过犯罪经历,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较短时间内再次犯罪,这表明其对法律的漠视和难以改正的犯罪倾向。
从社会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对累犯不适用缓刑,能够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目的。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防止其再次犯罪;一般预防则是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对社会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预防其他人犯罪。
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可能会让公众产生刑罚执行不够严格、法律威慑力不足的印象,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此外,累犯的再次犯罪行为往往更加严重或者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对其不适用缓刑,也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总之,法律明确规定累犯不能缓刑,是综合考虑了累犯的个人情况、社会影响以及刑罚目的等多方面因素,以实现更有效的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二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