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会数罪并罚。一般来说,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应当数罪并罚。
绑架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绑架罪是否数罪并罚,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行为来判断。
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又故意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使被绑架人重伤、死亡的,这种情况下,除了构成绑架罪之外,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应当数罪并罚。因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已经超出了绑架罪本身的构成要件范围,属于独立的犯罪行为。
再比如,在绑架过程中,犯罪分子对被绑架人实施了强奸行为。此时,其行为既构成绑架罪,又构成强奸罪,同样应当数罪并罚。因为强奸行为与绑架行为相互独立,具有不同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性。
又如,犯罪分子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抢劫被绑架人财物的行为,这就同时构成了绑架罪和抢劫罪,也应数罪并罚。
总之,判断绑架罪是否数罪并罚,关键在于犯罪分子在绑架过程中的其他行为是否独立构成了其他犯罪,且这些犯罪行为不能被绑架罪所包容评价。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时,才会对犯罪分子进行数罪并罚,以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和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