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构成刑事犯罪通常需要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伤害行为、轻伤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轻伤构成刑事犯罪,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涉及故意伤害罪。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轻伤以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是意外事件导致他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其次,客观方面要有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直接的暴力打击,如拳打脚踢、使用工具击打等;也可以是间接的方式,如故意设置危险环境导致他人受伤。
关于轻伤的认定,需要依据相关的司法鉴定标准。一般来说,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司法鉴定会综合考虑受伤的部位、程度、恢复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是否构成轻伤。
再者,行为人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轻伤的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被害人的轻伤结果是由于自身疾病或者其他与行为人的伤害行为无关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行为人不应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甲故意用棍棒击打乙的手臂,导致乙手臂骨折,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在这种情况下,甲的故意击打行为与乙的轻伤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甲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造成了轻伤结果,也可能存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形。比如正当防卫,如果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轻伤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