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罪的认定通常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多个要素。一般来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勒索的,即可能构成勒索罪。

勒索罪,在我国刑法中准确表述为敲诈勒索罪。要认定敲诈勒索罪,首先要明确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财产所有权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是直接故意,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财物。威胁或要挟的内容可以涉及被害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方面。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当面提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

例如,行为人以将要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名誉相要挟等。而且,威胁、要挟的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付财物,就构成犯罪。

此外,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通常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敲诈勒索罪时,要将其与民事纠纷中的合法索债行为区分开来。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能会采取一些强硬的手段要求对方履行债务,但只要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合法的债权,并且手段没有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总之,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方面的因素,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勒索罪是如何认定的(0)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